关于“南网能源2024年**省第二批**地区、**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含户用光伏)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项目”
项目澄清函(一)
(招标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南网能源2024年**省第二批**地区、**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含户用光伏)EPC工程总承包框架招标项目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招标公告“标的物清单”中:
原:考核要求:发包人在合同执行期对各标包中标人进行考核。各标包中标人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中标容量的50%或以上,未达到并网容量将解除合同,且有权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扣分条款14024扣12分,所取消未完成份额按招标标的分配比例重新分配给完成并网中标容量50%及以上的中标单位。
修改为:考核要求:发包人在合同执行期对各标包中标人进行考核。各标包中标人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中标容量的40%或以上,未达到并网容量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在12****公司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中扣减其商务分20分,执行该条****公司出具处罚单为准。所取消未完成份额按招标标的分配比例重新分配给完成并网中标容量40%及以上的中标单位。
二、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无。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至2024年6月19日17时00分00秒;
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至2024年6月19日18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至2024年7月3日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四、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工:0757-****4784/****4781,如有疑问,请咨询。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