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比选条件
按照**部装备财务局《关于****装备处置试行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昆政办[2021]78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昆财资[2021]27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能力的企业承担本次报废处置任务。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装备处置项目。
2.2项目编号:****。
2.3委托内容:****现有一批塑料类、金属类、高分子材料类报废警用装备需进行处置(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基本情况》,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2.4处置费用预算金额:93715.00元。
2.5报废处置时限: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警用装备报废处置工作。
2.6****装备所在地点:****指定地点。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警用装备报废处置能力,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比选申请人《排污许可证》中行业类别应能覆****装备处置(**化或无害化)全过程,若比选申请人《排污许可证》中行业类别不足以覆****装备处置(**化或无害化)全过程,还应提供**单位《排污许可证》及**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比选申请人在参加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未出现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申****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省****广场南塔32楼3201号)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4.2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100.00元/份,竞争性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4.3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性比选。(规定时间及方式详见本竞争性比选公告第4款)
5.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交
5.1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06月26日10时00分(**时间)前,****开标二厅(**省****广场南塔32楼3201号)。标书代写
5.2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并交由工作人员现场登记。
5.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比选人:****
地址:**市**区**路411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71-****6768
7.2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省****广场南塔32楼3201号、33楼3310号
联系人:李腾芳、肖枝莲、王彦飞、王国玺、吴翊、祝欣、汪怡含、陈沿锦、刘晓云、邓楚卿、张振荣、丁传觐、蒋兴杰、杨益鑫
电话:0871-****1240、0871-****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