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2024年**县津和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 | ****地区**市****社区建设路1号昆仑小区8号楼4-5号门面 | 报价:****395(元) | 90.27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2024年**县津和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项目(二次) | 2024年**县津和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项目(二次) | 组织20名“足球小巴郎”研学活动交流,120名津于优秀学生交往交流交融研学活动,带队人员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详细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参数要求) | 根据采购方需求服务 |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根据采购方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开国,王琪,热孜亚木(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阮玲玲,任晓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收取1.58%,100万-500万元收取0.84%,500万-1000万元收取0.62%,1000万-5000万元收取0.35%,5000万-1亿元收取0.17%,以此类推。(例如:中标金额为100.8万元,则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为(100万元X1.58%)+(0.8万元X0.84%)=15867.20元)。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规定,制定《**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收取(具体金额根据中标价格调整) 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287.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团结路143号
联系方式:0903-****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肖尔巴格乡库木巴格村1098号
联系方式:0903-****911/180****1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思
电 话:0903-****911/180****1616
2024年06月03日 2024年06月14日附件信息:
604.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