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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综合态势系统研发废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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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2日,我部组织了“某综合态势系统研发”采购项目公开招标评审会议,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综合态势系统研发
二、项目编号
****
三、评审结果
本项目废标,待后重新组织。
| 四、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19日 (二)如有关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本公示期(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三)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四)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夏助理 联系电话:010-****9152 纪检联系人:王干事 联系电话:010-****0049 2024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