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 工程名称 |
****-二期工程(设计“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设计招标 |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第二节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项号1中“1、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技术类专家6人,招标人代表3人”修改为“1、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技术类专家9人, 招标人代表0人”,其余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约定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约定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6月 14 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6月 14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