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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6-14 17:33
| 90天 |
| 440,000元 人民币 |
| 22,079,714.53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 |
| 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中,本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并结合《鲁建质安字〔2022〕4 号》中的指导意见实行保修,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修改如下: (1)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10 年。 (3) 供热及供冷系统工程为 5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隐蔽部分为 10 年,非隐蔽部分为 5 年。 (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2 年。 (6)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2 年。 (7) 电梯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4 年。 (8)室外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 2 年。 (9) 其他未明确的专业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低于 2 年。 招标文件中工程质量保修期与此不一致的以此澄清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