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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关于公布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门诊部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按照《**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暂行办法》(邵医保发〔2021〕18号)、《邵****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暂停服务协议3个月。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发〔2021〕36号)、《**市基本****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旗舰店大药房(普通合伙)的名称和法人同时变更,视为主体变更,终止协议。
经医保部门核准,******门诊部自2024年6月15日零时起至2024年9月15日24时止,暂停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医保费用不予结算。
****旗舰店大药房(普通合伙)自2024年5月14日起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