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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部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甘资字〔2021〕81号)要求,现将****2024年临时用地审批结果(第二批)予以公示:
****集团有限公司****至**铁路工程PQTL-ZQ2标项目经理部,使用****郑村集体土地3.3062公顷,地类为交通运输用地,作为****至**铁路工PQTL-ZQ3标项目部1#拌合站用地,2024年6月11日以镇自然**发〔2024〕138号批复,期限4年,至2028年6月11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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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