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巢能源科技(湖州)有限公司蜂巢能源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环境保护先行验收

审批
浙江-湖州-吴兴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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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01MA2JJ4272B何胜奎
韩晓梅**省**市**区
**省**市长西路68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蜂巢能源****公司蜂巢能源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环境保护先行验收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41-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省******新区 长西路688号
经度:120.031 纬度: 30.83304****生态环境局
2021-12-27
湖新区环建〔2021〕24号****
635820
10095蜂巢能源****公司
****0501MA2JJ4272B**南******公司
913********4264887****研究院有限公司
913********745313A2023-11-30
2024-05-132024-06-11
http://www.****.com/?m=home c=View a=index aid=1531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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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成后最终形成年产30.24GWH动力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本次先行验收西厂区产能为年产13.925GWH动力锂离子电池(电芯产品)(2#车间HZ-C14产线涂布机设备尚未配齐故尚未达产,另外,不含中试线产能,由于中试线尚未运营,故不纳入本次先行验收)。 注:本项目仅验收电芯生产部分。
未全部建成投产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生产主要由三大块内容组成,分别为①电芯生产,包括电极制备、电芯装备、电芯化成;②模组生产;③电池包生产。 项目正、负电极制备,电芯装配在电极装配车间内进行,电芯化成在化成车间内进行,模组生产、电池包生产在模组PACK车间内进行,最后成品电池包入成品库待发。本次先行验收生产主要为电芯生产,包括电极制备、电芯装备、电芯化成
模组、电池包未全部建成投产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正、负极投料粉尘:正、负极投料系统均配套设有柜式除尘机组,净化气体由风机出风口返回车间内,尾气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放;正、负极片分切、模切粉尘:设有滤筒过滤装置,粉尘废气经过滤处理后排气返回车间内,尾气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放;电芯装配焊接烟尘:各焊接工艺设备均自带除尘机,尾气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放;模组生产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放;共设置17套NMP回收系统(1#车间4套,2#车间4套,中试线车间2套,3#车间3套,4#车间4套):“热能回收+NMP多级吸收高塔”处理(每套回收系统设计循环风量为150000m3/h,补风量15000m3/h),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DA017);1#车间:设置二级碱性活性炭过滤箱1套,配套风机风量15790m3/h,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8);2#车间:设置二级碱性活性炭过滤箱1套,配套风机风量26700m3/h,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9);中试线车间:设置二级碱性活性炭过滤箱1套,配套风机风量11000m3/h,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20);3#车间:设置二级碱性活性炭过滤箱1套,配套风机风量32100m3/h,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21);4#车间:设置二级碱性活性炭过滤箱1套,配套风机风量33750m3/h,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22);1#模组PACK车间: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配套风机风量8000m3/h,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23);2#模组PACK车间: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配套风机风量8000m3/h,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24);无机实验废气:设置1套“碱液喷淋+除湿”处理装置;有机实验室废气:设置1套“碱液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配套风机风量2000m3/h,尾气通过同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25);1#~3#NMP罐区采取氮封措施,储罐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要求安装处理效率不低于85%的高效油烟净化器对1#~4#食堂排出的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DA026~DA029);正负极匀浆、涂布系统清洗废水经各车间配套混凝沉淀预处理后,纳入“MVR装置”处理,不外排。;全厂拟设置2套“MVR装置”,每套装置拟设计处理能力25t/d;实验室废水、装配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纳入“MVR装置”处理,不外排;对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NMP罐区设置局部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收集后纳入“MVR装置”处理,不外排;纯水/超纯水制备废水水质较好,****水厂处理;蒸汽冷凝水经冷却后优先回用于纯水/超纯水制备,其次回用于冲厕;除湿机组冷凝水经综合站房“砂滤+碳滤”罐过滤处理后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使用;冷却系统排水水质较好,****水厂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拟设计处理能力1200t/d),达到相关水质标准后,部分回用于冲厕、绿化等(回用率不低于30%),部分纳管;采取分区防控措施,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自上而下采用人工**石或水泥防渗结构,路面全部进行黏土夯实、混凝土硬化,防渗设计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技术要求;危废仓库、NMP罐区、危化品库、污水处理站、电芯生产厂房等重点防渗区直接在地面或者设施底部设置防渗措施、防渗设计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版)等要求;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局部消声、隔音;一般固废仓库需满足防风、防雨、防扬散的要求;危废仓库满足防腐、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的要求;建议在1#、2#、3#NMP罐区各设置有效容积为150m3的围堰,可以满足拦截并临时储存事故状态下泄漏的物料;;建议在1#、2#危化品仓库内各设置1个有效容积85m3的事故应急池;;建议根据消防相关要求,厂区应设置消防废水收集池(兼事故应急池)。正、负极投料粉尘:正、负极投料系统均配套设有柜式除尘机组,净化气体由风机出风口返回车间内,尾气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放;正、负极片分切、模切粉尘:设有滤筒过滤装置,粉尘废气经过滤处理后排气返回车间内,尾气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放;电芯装配焊接烟尘:各焊接工艺设备均自带除尘机,尾气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放;西厂区共设置7套NMP回收系统(1#车间4套,2#车间3套,中试线车间、3#车间、4#车间不在本次先行验收范围内),“热能回收+NMP多级吸收高塔”处理(每套回收系统设计循环风量为150000m3/h,补风量15000m3/h),排气筒高度详见本报告4.1.2废气章节,排气筒编号DA006、DA005(1#车间)、DA004(2#车间);1#车间:设置二级碱性活性炭过滤箱1套,配套风机风量15790m3/h,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30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7);;2#车间:设置二级碱性活性炭过滤箱1套,配套风机风量26700m3/h,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中试线车间、3#车间、4#车间不在本次先行验收范围内;/;安全实验室:设置1套“二级碱性活性炭过滤”处理装置,配套风机风量2500m3/h,尾气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8);;理化实验室:设置1套“碱液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配套风机总风量12000m3/h,尾气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9);已建成1#~2#NMP罐区采取氮封措施,储罐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安装处理效率85%的高效油烟净化器对1#~2#食堂排出的油烟进行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正极设备清洗废水含NMP,由NMP回收厂家回收处理,其他种类废水处理方式不变;目前已设置1套“MVR装置”,设计处理能力25t/d;实验室废水、装配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废纳入“MVR装置”处理,不外排;对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NMP罐区设置局部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收集后纳入“MVR装置”处理,不外排;超纯水制备废水水质较好,****水厂处理;纯水站尚未建成,实际无纯水制备废水;蒸汽冷凝水经冷却后优先回用于超纯水制备、其次回用于冲厕、冷却系统补充水;除湿机组冷凝水经综合站房“砂滤+碳滤”罐过滤处理后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使用;冷却系统排水水质较好,****水厂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200t/d),达到相关水质标准后,部分回用于冲厕、绿化等(回用率高于30%),部分纳管;采取分区防控措施,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自上而下采用人工**石或水泥防渗结构,路面全部进行黏土夯实、混凝土硬化,防渗设计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技术要求;危废仓库、NMP罐区、危化品库、污水处理站、电芯生产厂房等重点防渗区直接在地面或者设施底部设置防渗措施、防渗设计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局部消声、隔音;西厂区按照环评要求设置1#固废库(一般固废);西厂区按照环评要求设置1#危废库(WF001-WF004分库);1#、2#NMP罐区各设置有效容积为150m3的围堰,3#NMP罐区不纳入本次先行验收;;1#危化品仓库周边设置1个有效容积90m3的事故应急池,2#危化品仓库不纳入本次先行验收;;西厂区内建设有有效容积1850m3的消防水池(位于污水站边)。
1、正极设备清洗废水含NMP,由NMP回收厂家回收处理,不排放,不新增排水量,不改变原环评结论,不属于重大变动;其他种类废水处理方式不变;2、纯水站未建成,目前实际无纯水制备废水(原审批冷却系统水源为自来水、除湿机组冷凝水、纯水,实际纯水站未建成,冷却系统水源为自来水、除湿机组冷凝水);3、蒸汽冷凝水经冷却后优先回用于超纯水制备、其次回用于冲厕、冷却系统补充水,不新增排放量;4、安全实验室:设置1套“二级碱性活性炭过滤”处理装置,配套风机风量2500m3/h,尾气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8); 理化实验室:设置1套“碱液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配套风机总风量12000m3/h,尾气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9);****实验室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尾气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实验室、理化实验室距离较远,排气筒不具备合并条件,新增实验室排气筒1根,但未新增污染物排放,已纳入国家排污许可,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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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4.6244 61.6365 0 0 14.624 14.624
0 5.85 24.655 0 0 5.85 5.85
0 0.292 1.746 0 0 0.292 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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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3.004 6.648 0 0 3.004 3.004 /
0 6.56 46.047 0 0 6.56 6.5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MVR装置 / 目前已设置1套“MVR装置”,设计处理能力25t/d;实验室废水、装配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纳入“MVR装置”处理,不外排;对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NMP罐区设置局部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收集后纳入“MVR装置”处理,不外排 不外排,无需检测
****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200t/d),达到相关水质标准后,部分回用于冲厕、绿化等(回用率高于30%),部分纳管 该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污水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1其它企业标准。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 超纯水制备废水水质较好,****水厂处理;冷却系统排水水质较好,****水厂处理 该公司厂区生产废水排放口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总氮排放浓度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
冷却、砂滤+碳滤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 蒸汽冷凝水经冷却后优先回用于超纯水制备、其次回用于冲厕、冷却系统补充水;除湿机组冷凝水经综合站房“砂滤+碳滤”罐过滤处理后作为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使用 自测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后回用,不外排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柜式除尘机组、滤筒过滤装置、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中的标准 正、负极投料粉尘:正、负极投料系统均配套设有柜式除尘机组,净化气体由风机出风口返回车间内,尾气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放 正、负极片分切、模切粉尘:设有滤筒过滤装置,粉尘废气经过滤处理后排气返回车间内,尾气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放 电芯装配焊接烟尘:各焊接工艺设备均自带除尘机,尾气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放 蜂巢能源****公司厂界下风向一、厂界下风向二、厂界下风向三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中的标准。
NMP回收系统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 西厂区共设置7套NMP回收系统(1#车间4套,2#车间3套,中试线车间、3#车间、4#车间不在本次先行验收范围内),“热能回收+NMP多级吸收高塔”处理(每套回收系统设计循环风量为150000m3/h,补风量15000m3/h),排气筒高度详见本报告4.1.2废气章节,排气筒编号DA006、DA005(1#车间)、DA004(2#车间) 该公司1#电极车间废气处理设施(东)出口、2#电极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1#电极车间废气处理设施(西)出口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中的锂离子/锂电池标准。蜂巢能源****公司厂界下风向一、厂界下风向二、厂界下风向三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中的标准。该公司车间外门口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二级碱性活性炭过滤箱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 1#车间:设置二级碱性活性炭过滤箱1套,配套风机风量15790m3/h,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30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7); 2#车间:设置二级碱性活性炭过滤箱1套,配套风机风量26700m3/h,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尾气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 该公司1#化成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2#化成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中的锂离子/锂电池标准,氟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蜂巢能源****公司厂界下风向一、厂界下风向二、厂界下风向三废气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排放浓度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中的标准。
二级碱性活性炭过滤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安全实验室:设置1套“二级碱性活性炭过滤”处理装置,配套风机风量2500m3/h,尾气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8) ****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中的锂离子/锂电池标准,氟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碱液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设置1套“碱液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配套风机总风量12000m3/h,尾气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9) ****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中的锂离子/锂电池标准,氯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局部消声、隔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局部消声、隔音 该公司西厂区厂界东侧和厂界南侧昼间及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4类标准,厂界西侧和厂界北侧昼间及夜间噪声排放符合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采取分区防控措施,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自上而下采用人工**石或水泥防渗结构,路面全部进行黏土夯实、混凝土硬化,防渗设计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技术要求;危废仓库、NMP罐区、危化品库、污水处理站、电芯生产厂房等重点防渗区直接在地面或者设施底部设置防渗措施、防渗设计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版)等要求 采取分区防控措施,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自上而下采用人工**石或水泥防渗结构,路面全部进行黏土夯实、混凝土硬化,防渗设计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技术要求;危废仓库、NMP罐区、危化品库、污水处理站、电芯生产厂房等重点防渗区直接在地面或者设施底部设置防渗措施、防渗设计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危险固废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收集、贮存,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规范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事件处置能力。你单位应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全厂环境风险防范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在项目投运前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环境污染事****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严格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并加强区域应急物资调配管理,构建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习。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的次生环境污染,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蜂巢能源****公司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于2023年12月21****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30501-2023-070-M;建议企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健全机制,完善应急物资,提升并完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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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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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所新增排放的污染物需申请,各主要污染物所需申请指标分别为:新增CODCr排放量10.255t/a,新增NH3-N排放量0.306t/a;新增烟(粉)尘排放量6.151t/a,新增VOCs排放量42.762t/a。则替代的CODCr量为15.383t/a,需替代的NH3-N量为0.459t/a;需替代的烟(粉)尘量为12.302t/a,需替代的VOCs量为85.524t/a。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本项目新增排****政府调剂解决。本项目新增排****政府调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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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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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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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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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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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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