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韩村镇人民政府2024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二标段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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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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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二标段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二标段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人民路138****政府综合楼1#1306

成交金额:****818.00元

评审总得分:85.1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4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和联网路工程二标段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位于**县韩村镇境内,共计5条道路,总里程为2.685公里。****中心西路0.618KM,包村路0.701KM,克岁路0.359KM,商口孜家后西路0.664KM,后洼南路0.343KM,共计2.685KM。本次施工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及安全设施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马莹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02415

五、评审专家名单:祝道文、汝俊兰、祁振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执行,共计279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或线下(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从线上或线下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电话:0561-****930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韩村镇韩村浍河街东北方向50米

联系方式:139****37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国际A-1402

联系方式:139****2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玲莉

电话:139****2280

十、附件

1、二次报价函

2、磋商响应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信息: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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