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双优校”建设提质培优赋能工程建设方案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4033
三、项目名称:**市“双优校”建设提质培优赋能工程建设方案
四、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区中南路街**乡姚家岭村汇文小区 1 栋 2-2-2 室
成交金额:168万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市“双优校”建设提质培优赋能工程建设方案 服务范围:对学校“优质校”和“优质专业”任务书进行分解梳理,指导并提炼标志性成果和整体推进方案。协助校方完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执行人、完成时间节点的确定。供应商需负责将相关信息部署到系统中,并根据校方要求进行操作及应用培训,提交操作手册、操作指导视频等。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5天。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六、评审专家名单:游启武、杨森、邓必发、赵国安、贾理
七、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24年6月7日9:30
评审地点:****交易中心六楼采购评标二室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市玉湖路12号四楼)
2、按照国务院等各级营商环境及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有关政策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政府采购合同到金融部门进行信用融资(政采贷),详见**公共******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操作手册。
3、质疑与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一毂清风系统中以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路1号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方式:133****1573
名 称:****
地 址:****交易中心四楼(**市玉湖路12号)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系方式:0713-****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