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3:
| **** | **省**市**区建材路39号2栋21楼2114号、2115号 | 482,000.00元 |
合同包4:
| **鸿尔****公司 | **市荆竹坝西路258号 | 199,600.00元 |
合同包3(合同包三:儿科专科设备):
货物类(****)
| A****2500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儿童呼吸机 | 德尔格 | Evita V300 | 1(套) | 482,000.00 |
合同包4(合同包四:洗浆设备):
货物类(**鸿尔****公司)
| A****9900 | 其他医疗设备 | 全自动洗涤脱水机 | 美妮牌 | XGQ-100F | 1(套) | 100,000.00 |
| A****9900 | 其他医疗设备 | 熨平机 | 美妮牌 | YP-2800 | 1(套) | 99,600.00 |
高驰(采购人代表)、李燕、高永祥、王燕、李德超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②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包一:6666元;包二:11971元;包三:2898元;包四:1740元。 ③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分行天府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289 0768 1810 101。特别提醒:此账号为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唯一账号,请投标人认真核对,谨防假冒,避免错误。另,我公司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3: 0.289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0.17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511********200001345[2024]00078],二、监督部门:****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005。三、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政府采购网”****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名称:****
地址:**县**路25号
联系方式:0835-****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雨**熊猫****广场2幢1单元5层7-10号
联系方式:0835-****7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万洪志
电话:083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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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