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行为分析算力、算法服务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套 | 206 | 741600 |
| 2 | 预警处置服务和预警统计 分析服务模块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套 | 4 | 88800 |
| 3 | IP广播音柱 | 应用软件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个 | 25 | 15000 |
| 4 | IP广播管理软件 | 应用软件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套 | 4 | 1200 |
| 5 | 语音识别报警盒 | 应用软件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台 | 66 | 137280 |
| 6 | GIS地图服务系统 | 应用软件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套 | 1 | 22950 |
| 7 | 安防点位信息管理 | 应用软件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点 | 1283 | 51320 |
| 8 | GIS地图建模 | 应用软件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平方米 | 140000 | 840000 |
| 9 | 展示大屏(含解码器) | LED显示屏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块 | 9 | 90000 |
| 10 | 电源线 | 绝缘电线和电缆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米 | 4600 | 8326 |
| 11 | 网线 | 绝缘电线和电缆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米 | 4600 | 9200 |
| 12 | PVC管 | 其他用具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米 | 2300 | 3450 |
| 13 | 建设调试费 | 其他服务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根 | 25 | 6000 |
| 14 | 建设调试费 | 其他服务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根 | 66 | 15840 |
| 15 | 系统集成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套 | 1 | 1200 |
| 合计金额小写: ****166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零叁万贰仟壹佰陆拾陆元整 |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服务部分 | ||||||||
| 1 | 行为分析算力、算法服务 | 套 | 定制 | 手拉手/**市 | 206 | 3600.00 | 741600.00 | 一年服务期 |
| 2 | 预警处置服务和预警统计分析服务模块 | 套 | 定制 | 手拉手/**市 | 4 | 22200.00 | 88800.00 | 一年服务期 |
| 3 | GIS地图服务系统 | 套 | 定制 | 中国电信/**市 | 1 | 22950.00 | 22950.00 | / |
| 4 | 安防点位信息管理 | 点 | 定制 | 中国电信/**市 | 1283 | 40.00 | 51320.00 | / |
| 5 | GIS地图建模 | 平方米 | 定制 | 中国电信/**市 | 140000 | 6.00 | 840000.00 | / |
| 6 | 建设调试费 | 根 | 定制 | 中国电信/**市 | 25 | 240.00 | 6000.00 | / |
| 根 | 定制 | 中国电信/**市 | 66 | 240.00 | 15840.00 | / | ||
| 7 | 系统集成 | 套 | 定制 | 中国电信/**市 | 1 | 1200.00 | 1200.00 | / |
| 货物部分 | ||||||||
| 8 | IP广播音柱 | 个 | BC-SZ30HN | 湖山电器/**市 | 25 | 600.00 | 15000.00 | / |
| 9 | IP广播管理软件 | 套 | BC28100 | 湖山电器/**市 | 4 | 300.00 | 1200.00 | / |
| 10 | 语音识别报警盒 | 台 | BW-ABL-RJ | 北望信息/**市 | 66 | 2080.00 | 137280.00 | / |
| 11 | 展示大屏(含解码器一个) | 块 | 大屏:FSA550FES-VG 解码器:DH-NVD0905DH-4I-4K | 大屏:丰视科技/**市 解码器:大华/**市 | 9 | 10000.00 | 90000.00 | / |
| 12 | 电源线 | 米 | 60227 IEC 53(RVV) | 一舟电子/**市 | 4600 | 1.81 | 8326.00 | / |
| 13 | 网线 | 米 | D165-E | 一舟电子/**市 | 4600 | 2.00 | 9200.00 | / |
| 14 | PVC管 | 米 | 20# | 联塑科技/**市 | 2300 | 1.50 | 3450.00 | / |
| 合计报价 | ****166.00 | |||||||
自合同签订起,90天内交货并安装验收合格。
3.4交货方式:乙方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合格。
5.2.1乙方提供各项服务的质量标准应依据下述顺序确定:
5.2.1.1国家质量控制标准。
5.2.1.2没有国家标准的,应适用行业质量标准。
5.2.1.3没有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应适用省级质量标准。
5.2.1.4没有国家、省级、行业质量标准的,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可以适用的服务质量标准。
5.2.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5.2.2服务质量要求
5.2.2.1乙方应在向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前向甲方提供适用于相关服务的质量服务标准及服务实施方案的相关文件,经甲方认可后应作为本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结果验收的依据。
5.2.2.2乙方应在项目进程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其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服务质量标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服务事项的质量,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5.2.3质保期:本项目整体质保三年,其中行为分析算力、算法服务和预警处置服务预警统计分析服务模块服务期限为一年。上述质保期均自设备合格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5.2.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财政局****审计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要求
6.1.1 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6.1.2 技术支持要求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6.2 售后服务要求
6.2.1 设备维护措施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6.2.2 故障响应时间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必须到达指定地点维修;
(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6.2.3 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
(1)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质保期:本项目整体质保三年,其中行为分析算力、算法服务和预警处置服务预警统计分析服务模块服务期限为一年。
(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6.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产品交付使用(竣工验收交付,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迟延交付,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未提供(包括未全面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每延迟一天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超过10天未交货或未如约履行相应义务的,乙方除按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4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或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天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发出即予解除,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立即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且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5 甲方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保证:供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可主张的对甲方不利的财产和知识产权权利,否则供方应承担相应所有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
6.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15%的违约金。
7.违约责任7.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产品交付使用(竣工验收交付,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迟延交付,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未提供(包括未全面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每延迟一天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超过10天未交货或未如约履行相应义务的,乙方除按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即时退回,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5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或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的,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天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书面通知发出即予解除,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立即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所有款项且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6 甲方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保证:供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可主张的对甲方不利的财产和知识产权权利,否则供方应承担相应所有责任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
7.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15%的违约金。
(1)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 任何一方向对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法院、仲裁机关向任何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均可向被送达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送达,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视为被送达方已经收取相关通知或文件)。
| 甲方(公章): |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 地址: | ****政府大院 | 地址: | **省**市**区**北路43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宋晶 | 法定代表人: | 周小玩 |
| 委托代理人: | 邹老师 | 委托代理人: | 何艳萍 |
| 电话: | 0731-****9308 | 电话: | 0731-****7640 |
| 传真: | 0731-****9213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