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龙山资产运营有限公司5G无纸化会议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一)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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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Z10-123********579432C-****0607-001181-3 信息发布时间 2024-06-17 16:22:24
澄清与变更公告信息

****5G无纸化会议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一)

各投标人:

关于“****5G无纸化会议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异议事项: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部分中:无纸化会议系统★参数内容和该部分说明中“4.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人验收时将逐条核对,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虚假响应等,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存在异议。

事实依据:设定的星号条款技术指标和所有技术参数必须符合市场调研中 3 家供应商产品的最低要求。经过市场调查,本项目产品标★项调研了 3 家以上供应商的产品,都未能满足相关标★参数,人为限制潜在投标人,变相提高潜在投标人门槛,请提供符合 3 家供应商产品的最低要求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32 条第 2 规定:招标人有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及《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32 条第 7 规定:招标人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请求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部分中:无纸化会议系统★参数内容改为符合市场中 3 家供应商产品的最低要求。请求 2:删除“第四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部分说明中“4.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采购人验收时将逐条核对,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虚假响应等,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的责任与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的要求。

回复1:经项目前期市场调研,本次招标设定的星号条款技术指标均为市场基础参数指标,满足相关标****设备厂家不低于三家,如:BHX北航星(******公司http://bhx.bhx-audio.com/)、DeskMedia席媒(****公司hzdeskmedia.cn)、SOOANN(******公司http://www.****.com/)、itc(******公司http://www.itc-pa.cn)等等,并不具有限制性,故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回复2: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4.3条综合评分中规定,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标注“★”的条款是允许出现负偏离、不得分的情况。与项目验收时采购人逐条核对货物及技术参数,核实中标人是否如实履约并不矛盾,故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晋熙镇外环南路18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56-****77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晋熙镇外环南路188号

联系人:蒋锡

联系方式:0556-****268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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