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公寓一期工程(二次)答疑澄清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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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人才公寓一期工程(二次)答疑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开发区人才公寓一期工程(二次)”(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问题1:请问本项目投标保****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函

答:本项目全面推行电子保函,不接受纸质保函。

问题2:退休人员有聘用合同、退休批复文件、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是否可以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使用

答: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不接受退休人员。本条不予修改,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3:一次招标时因中标人不符合要求导致项目停标,二次重新招标应依旧招标文件不做改动重新招标,因中标人原因导致的重新招标变更了招标文件材料不符合缘由。

答:二次招标项目为独立项目,没有法律法规要求招标文件必须不做改动重新招标。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特点、实际需求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自主选择设置技术负责人等招标内容,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得干扰或限制招标人自主选择权利。本项目金额较大,项目为县引进高端技术人才提供基础住房保障,为县重大项目,故技术负责人设置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本条不予修改,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4:我单位有技术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参保证明,人员有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我单位高级工程师为早期评审,目前无评审文件或网址查询链接。

答: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不接受退休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同时提供①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②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同项目经理社保要求)③职称评审结果批准文件或职称证书的查询网址及自查结果,未提供上述材料或线上查验不合格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本条不予修改,执行原招标文件要求。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

**省**市**县府城镇仁爱路310号

地址:**省**市**县府城镇仁爱路310号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方式:0550—****80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县府城镇**路西侧

联系人:卜旭东、王纪

联系方式:136****2650、188****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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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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