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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阜**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房采购及服务运行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5-3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细则(一、二标段):人员配备中“注: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拟投入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情况表(具体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和上述所有人员在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公司)****保障部门或税务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注: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拟投入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情况表(具体格式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内容自行编制,但拟投入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情况表中至少包括人员姓名、拟任岗位或职务、社保缴纳信息等相关内容)和上述所有人员在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公司)****保障部门或税务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招标采购文件中与上述规定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规定为准。其他招标文件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阜**城城南大厦A座30楼
联系人:董 **
联系电话:159****4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阜******路城南大厦A座一楼108室
联系人:徐永
联系电话:198****8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永
电话:198****8411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