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2024****小学暑期维修改造工程2标段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6-04
2024****小学暑期维修改造工程2标段施工答疑公告
“2024****小学暑期维修改造工程2标段施工”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1、问:五十中学东校:装饰-07图中明确成品黑板墙的安装高度及位置。
答:同学校其余教室黑板高度,如施工时业主另有要求以业主要求为准。
2、问:****小学:请明确50厚岩棉板的容重等相关材质要求。
答:此标注为原屋面结构层描述,是拆除项无需明确。
3、问:奥体小学:请明确砖黄色仿面砖分缝宽度。
答:按照规范要求现场确定不影响使用功能。
4、问:西园小学:美术教室EL-04中新增推拉窗为80系列白色铝合金边框,封面A-05中设计为80系列彩铝中空玻璃平推窗,铝合金颜色描述不一致,请明确。
答:白色彩铝平推窗。
5、问:西园小学:三层拆改图PL-02对比三层原始平面图PL-01中,墙体拆除位置是否有误。
答:以拆除图纸为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井岗镇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9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刘超
电话:0551-****3832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7400
****
2024年6月17日
原项目名称:2024****小学暑期维修改造工程2标段施工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6-04
2024****小学暑期维修改造工程2标段施工答疑公告
“2024****小学暑期维修改造工程2标段施工”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1、问: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我单位2020年中标承建公租房维修改造业绩,造价300多万,已竣工合格且交付使用,此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符合。
2、问: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商务文件评分业绩和项目经理商务文件评分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可以重复。
3、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投标人奖项荣誉: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2分。提问:本公司直接承建或以参建单位名义获得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项目关于装饰装修工程),请问符合要求吗是否予以认可
答:符合要求,但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问: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承建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改造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但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5、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承建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改造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但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6、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项目经理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承建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改造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但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7、问: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提问:请问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符合要求吗
答:符合要求,但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井岗镇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9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刘超
电 话:0551-****3832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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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