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实训室项目(老年智慧康养照护中心设备采购(一))”项目质疑回复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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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单位):****

地址:****颐丰华创新产业园7号2层

电话:138****7137

2024年6月6日收到****关于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实训室项目(****中心设备采购(一))(建昶HW24-04-014-1)的质疑函。针对****提出的质疑,我司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奥体汇康(北****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企业中提到****的材料和相关产品的资质证明等文件涉嫌弄虚作假和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谋取中标。以及声明中****作为制造厂家的第19、21项产品的注册证和课程**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质疑第19项货物下肢运动康复训练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第21项大小便智能护理机器人(网络互联版)中实质性条款★含与高校共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群**库的该产品的教学课程视频**截图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未经****授权,其提供的****的产品注册证和课程**不合法,涉嫌弄虚作假和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谋取中标。要求奥体汇康(北****公司提供****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和涉及产品的授权证明。

第一 ****和奥体汇康(北****公司并未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也未给与奥体汇康(北****公司该项目的授权,并在****公司的授权申请。

第二 采购需求中第19项货物下肢运动康复训练设备★14、该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时提供证明,而****未给奥体汇康(北****公司授权,这个证明来路不明,该公司涉嫌造假,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并提供虚假材料以谋取中标,****证明奥体汇康(北****公司提供的下肢运动康复训练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非法取得,是无效响应。

第三 第21项大小便智能护理机器人(网络互联版)中实质性条款★20.含与高校共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群**库的该产品的教学课程视频**一套,投标时提供教学视频截图证明。该教学**为****自主知识产权,未经授权不得售卖。奥体汇康(北****公司提供的证明截图从何而来,涉嫌弄虚造假和非法手段取得谋取中标。

回复:针对第一至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除进口货物以外,生产厂家的授权等不得作为资格要求。本项目在采购文件中,未对各供应商所投产品的授权委托或分包协议有所要求。现贵司提出采购文件第19、21项货物生产厂家未授权奥体汇康(北****公司销售,不能作为当时评标的依据,质疑不成立。

第四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称的****生产的生命体征监护设备、睡眠监测设备也不是由****生产,奥体汇康(北****公司提供了虚假材料;另外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836.24万元,资产总额683.47万元与****的事实不符,涉嫌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系该公司捏造和****的**关系以谋取中标。奥体汇康(北****公司提供虚假材料,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谋取中标,并且涉嫌提供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交付,恶意低价中标,损害采购人和潜在供应商的合法利益。

回复:****小组复核,奥体汇康(北****公司标的物制造商有关《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未进行核实确认,奥体汇康(北****公司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

综上所述,****小组复核,奥体汇康(北****公司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谈判供应商须知21.1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终止:(1)符合资格条件的谈判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谈判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做流标处理。

本项目将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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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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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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