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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传承、保护**地名文化,市民政局拟建****展示中心,现面向全市征集地名实物及优秀地名文化作品。
一、征集内容
地名实物包含具有地名文化意义的老地图、旧门牌、旧路牌、界桩、书籍和名人题字等;优秀地名文化作品包含地名文化的宣传片、专题片、短视频、摄影作品、海报、书画作品等。
二、征集要求
(一)实物和作品不得来源不合法或来源不明,应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并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二)实物和作品应体现客观事实,杜绝造假,不得虚构历史事实。
(三)实物和作品的规格种类应符合相关展示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价值。
(四)实物和作品应具有典型代表性完整性,集中展示具有市内各地特色的地名文化成果。
三、征集形式
****中心展品征集,以捐赠征集为主,对可利用的实物及地名文化作品将进行登记造册,分类进行署名展示;对非捐赠方式的其他展品,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附件目录清单发送至邮箱****@163.com,实物和作品送至****(地址:**市鹿****大道2299号)。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577-****5068。
****
2024年6月18日
附件:
征集地名实物和地名文化作品清单
| 投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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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名实物 |
类别 |
数量 |
内容 |
| 老地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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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门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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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路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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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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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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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人题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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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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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名文化作品 |
类别 |
数量 |
内容 |
| 宣传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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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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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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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摄影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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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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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画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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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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