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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关于**县陈坊乡Y031陈坊至沽溪K3.394处应急抢修工程立项的报告》(铅交综字〔2024〕3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我委研究决定,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保证农村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县陈坊乡Y031陈坊至沽溪K3.394处应急抢修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陈坊乡。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塌方路段应急抢修长60米。对塌方路段采用相应边坡整治措施,采用分级防护;第一级现浇水泥砼路堑墙+客土CF网植草灌防护,第二级采用客土CF网植草灌防护。第一级高10米,坡率1:0.5,第二级高 10 米,坡率1:0.75等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67.9万元,****政府投资。
六、项目招****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依法依规执行。
七、按照赣发改交通2021】144号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县级交通主管部门项目审批表。
八、请你单位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两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