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渠县公安局前端感知源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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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前端感知源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中“支付约定”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3.4.2.商务要求 5★支付约定为:1、合同签订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合同签订后第一个季度内,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规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3、合同签订后第二个季度内,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规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4、合同签订后第三个季度内,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规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5、合同签订后第四个季度内,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规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现更正为招标文件3.4.2.商务要求 5★支付约定: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2、服务期限达到第六个月后(服务过程中在线率须达到97%,否则在线率每下降1%就扣除此次支付金额的5%),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3、服务期限达到第九个月后(服务过程中在线率必须达到97%,否则在线率每下降1就扣除此次支付的5%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4、服务期限达到第十二月后(在线率必须达到97%,否则在线率每下降1就扣除此次支付的5%费用)支付合同金额的30%,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注:以最新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6-****60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州石**尼呷镇环城路

联系方式:150****0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888号1栋1单元26层2604号

联系方式:188****0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188****0119

****

2024年06月1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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