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零散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BHJJGP-ZFCG-2024-0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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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零散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8日

项目概况
******局零散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市**新区华中路16****工业园9号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局零散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万元
最高限价:27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40 40 房屋修缮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2包 35 35 房屋修缮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3包 30 30 房屋修缮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4包 35 35 房屋修缮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5包 30 30 房屋修缮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6包 30 30 房屋修缮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7包 35 35 房屋修缮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8包 35 35 房屋修缮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期一年或合同据实支付费用达到每包成交金额时终止,以先到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即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所属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相关证件(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磋商****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8日到 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新区华中路16****工业园9号楼二楼
方式: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后,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时间) 标书代写
地点:**市**新区华中路16****工业园9号楼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新区华中路16****工业园9号楼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预备会时间:2024年06月26日下午14:00; 磋商预备会地点:**市**新区华中路16****工业园9号楼二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道734号
联系方式:022-****71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华中路16****工业园9号楼
联系方式:022-****3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佳煜
电 话:022-****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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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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