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钢材采购要求补充说明
一、满足与本钢和西钢签订的技术协议。
二、交货特别说明:
u 钢应采用转炉或电炉冶炼,并经钢水精炼及真空脱气处理,连铸,热轧状态交货。
u 热轧圆钢端部切斜度不大于公称直径的10%。端部必须修磨,不允许有毛刺、飞边。
u 钢材需逐支超声波探伤。钢材表面至钢材半径1/2处需满足GB/T 4162 Φ2mm平底孔的规定,钢材半径1/2处至钢材心部需满足GB/T 4162 Φ4mm平底孔的规定并提供探伤报告。
u 钢材表面应保证没有肉眼可见的裂纹、折叠、结疤及夹杂。如有上述缺陷必须清除,清理深度不得超出钢材公称直径的3%。允许有从实际尺寸算起不超过尺寸公差1/2的个别细小划痕、压痕、麻点及深度不超过0.2mm的小裂纹存在。
u 钢材应按批检验和验收,每批钢材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加工方法、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组成。采购圆钢长度为6m每根,超出或者不足6m的圆钢拒收。
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材料拒收!!
****
二0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