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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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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99.54 | 1(批) | ¥44,999.54 |
按竞采文件要求上传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
1、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等规定;执行2018《**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第一册和《**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其配套文件和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工程量清单。
3、人工费及主材价格
材料信息价(钢材、钢筋除外)参照重****管理总站主办的《**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招标当月主**材料信息价结合当地市场价格执行(不含税价);钢材、钢筋按照《**工程造价信息》**市钢筋信息价表公布的招标当月的价格执行(不含税价);人工价格参照《**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招标当月人工信息价执行(各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成交后不再调整。
4、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照《**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所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中规定费率执行。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安全文明施工费
(1)根据“******委员会关于修订发布《**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委员会关于修订发布《**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和《****委员会关于营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计算。《报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本次采购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4999.54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804.72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按采购人给出的金额填报,不得修改,****小组会作无效响应处理。
(一)结算原则:
1、成交人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编制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要求的结算清单,并绘制竣工图。
1.2采购人以成交人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报送相关审计单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
(二)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质保金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完成采购内容,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3、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结算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4、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经审计的工程款总额;
5、质保期期满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