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房产中心建设“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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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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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建设“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6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建设“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 **** **市**坡区石桥铺石杨路17号416号 1,360,0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建设“不动产交易登记一体化平台”项目 详见附件 满足第四章采购需求 自签订合同起90日内完成 合格
三、评审专家名单
田松(组长)、白莉莉、马新军(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收费金额:21,32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释之街道释之路66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135****8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路街道索凌路8号思达.大河春天正弘春晓小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9****1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9****1755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结果公告.pdf
采购需求.pdf
招标文件.doc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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