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南区2023年鹅山路四区等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第6次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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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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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对**市**区2023年鹅山路四区等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4年03月29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保证金中提交履约保证金时间原内容为: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一致】。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

现更改为: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2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第3.7条一致】。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潜在投标人如认为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导致编制时间不足的,可在本澄清发出之日起3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6月19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E450********215****1001]**市**区2023年鹅山路四区等3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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