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江滨路防洪堤维修养护(磨溪水闸出口段)项目 |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9日 11:02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黄津钟、陈孟嶙、陈瑞莲 | ||
| 总成交金额 | ¥49.1351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一彬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3310、****331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鹏/ 0591-****753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一彬/0591-****3310、****3312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区江滨路防洪堤维修养护(磨溪水闸出口段)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城门镇潘墩路190-708(自贸试验区内)
中标(成交)金额:49.****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 1 | **** | **区江滨路防洪堤维修养护(磨溪水闸出口段)项目 | **区江滨路防洪堤维修养护(磨溪水闸出口段)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 陈盛钊 | 闽235********24837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津钟、陈孟嶙、陈瑞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100以下 1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591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市****公司的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不符合资格性审查第3.1.10条款的规定,****小组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小组评议,****公司、****、****公司、中耀达(福****公司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17.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公司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未提供谈判项目一览表“3、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小组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针对此项内容进行专项承诺(即承诺内容不得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若承诺内容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的视为未承诺),未按照规定进行专项承诺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的专项承诺,属于符合性审查情形18条款的情形,****小组评议,不符合《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7.2.2符合性检查”情形18的规定,****公司符合性审查情况不符合要求。
(2****小组评议,****、****公司、中耀达(福****公司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价格扣除情况:
(1)****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小组评议,符合谈判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折扣报价为73.1%,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承接工程的报价为73.1%,****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报价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62.1%。
(2****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小组评议,符合谈判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折扣报价为84.7%,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承接工程的报价为84.7%,****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报价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72.0%。
(3)中耀达(福****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小组评议,符合谈判文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价格扣除如下:该公司的最后折扣报价为92.6%,其中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承接工程的报价为92.6%,****小组评议,给予小型、微型企业报价15%的价格扣除幅度,价格扣除后的最终评审价格为78.7%。
4、采购结果确**期:2024年6月19日(招标编号:****)。
5、项目负责人:徐一彬/0591-****3310。
6、本公告 “三、成交信息” 中“成交金额(万元):49.1351”为本项目的预算价,结算按照成交折扣73.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
联系方式:张鹏/ 0591-****7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徐一彬/0591-****3310、****3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电 话: 0591-****3310、****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