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区养贤乡街道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
| 项目名称 | 养贤乡村道安全防护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18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县张母桥镇中大街116号 | |
| 投标报价:****026.00元 | |
| 工期:9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9.86分 | |
| 项目负责人:杜锐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06402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君创****公司 |
| 地址:**省**市**市**山街道幸福巷35号 | |
| 投标报价:****905.53元 | |
| 工期:9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9.85分 | |
| 项目负责人:许晓燕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15294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安****开发区****办事处金桥大道13号 | |
| 投标报价:****640.02元 | |
| 工期:9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9.83分 | |
| 项目负责人:李翔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234****02618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龙****公司、安****公司投标文件中均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公司、******公司、******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均未填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填写错误,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公司项目经理社保不符合要求,无中小企业声明函,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5、******公司无项目经理社保,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6、******公司、******公司均未提供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B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7、******公司无拟派项目经理到岗履约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8、******公司、**楚天****公司、****公司、******公司投标函中质量要求均无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9、******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投标报价中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费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9、**省****公司报价文件中无投标函,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4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139****666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81****901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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