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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研究决定,现对**区大泽镇圩镇客厅改造提升项目的支付方式由原来的“验收合格后两年内支付”改为“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价的预付款;2、进度款:月进度付款比例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的90%,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的97%,余下3%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公告报名时间由原来的“2024年6月20日截止”延期为“2024年6月24日截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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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