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务段2024下半年及2025上半年汽车租赁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工务段2024下半年及2025上半年汽****工务段2024年6月12日第12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招标人为****,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工务段2024下半年及2025上半年汽车租赁,预计结算金额约380万元(含税)。
招标范围:**工务段2024下半年及2025上半年汽车租赁(需求车型),详见附件。
服务地点:**工务段管内。
2.2包件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件。
2.3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各项最高单价限价,详见附件。
2.4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8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近叁年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叁年无违法、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信誉要求:
①投标单位未被国家、****公司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不在暂停或停止投标期限内;
②投标人应提供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投标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n/中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查询结果以书面形式说明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标书代写
④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公示信息中,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系统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商务要求
1.****租赁行业服务经验,熟知行业作业标准,安全规则、具备机动车租赁、非营运车辆的代驾服务的能力。
2.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垫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车辆使用年限在5年内,且车况良好。
(一)结算要求:
本项目根据机动车租赁起止时间进行核算。
(二)人员要求:
1.公司必须指派专人负责作业人员的管理,以便能及时与甲方协商相关事宜。
2.从业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从业人员需持有与租赁车辆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可采取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0日0时00分至2024年6月25日0时00分,自行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注册后(未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注册的投标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将登记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由法定代表人办理登记,持公司介绍信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项目登记表的可编辑版和PDF扫描件(见招标公告附表)统一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标题按“招标编号+单位名称”格式命名,如:“DXNZBCQ-FW-2024-XXX+XXXX公司登记”)。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23-****6920。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公司(**市**区昆仑大道55号北站综合楼8楼816室)。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95306国铁采购平台(cg.****.cn)、元博网(原)(https://www.)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坡区黄桷坪街道铁路3村161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9****7125
代理机构:****
地址:**市站西**街305号14楼1404室
邮编: 610081
联系人:汤女士
电话: 023-****6920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
汽车租赁最高单价限价表
|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单位 |
(月租、半月租、日租、)单价最高限价 |
日租额外每公里最高单价限价(元/辆﹒日﹒km) (含13%税) |
备注 |
||
| 元/辆﹒月 |
元/辆﹒半月 |
元/辆﹒日 |
|||||
| 1 |
7-9座商务车(配备驾驶员) |
辆 |
8500 |
5500 |
500 |
1.20 |
报价应包含租车费、燃油费、**费、停车费。(月租车**费及停车费由采购人支付,日租车的燃油费、**费及停车费由成交人支付) |
| 2 |
14、18座客车(配备驾驶员) |
辆 |
11500 |
7500 |
680 |
1.50 |
|
| 3 |
19-25座考斯特(配备驾驶员) |
辆 |
19500 |
10500 |
850 |
2.50 |
|
| 4 |
35座、45座客车(配备驾驶员) |
辆 |
28500 |
1250 |
2.50 |
||
| 5 |
55座客车(配备驾驶员) |
辆 |
31000 |
1450 |
2.50 |
||
| 6 |
4.2米货车(配备驾驶员) |
辆 |
10500 |
6500 |
650 |
1.80 |
|
| 7 |
7.6米货车(配备驾驶员) |
辆 |
15000 |
850 |
2.00 |
||
| 8 |
9.2米货车(配备驾驶员) |
辆 |
23000 |
1100 |
2.50 |
||
| 9 |
5吨吊车(配备驾驶员) |
辆 |
850 |
2.50 |
|||
| 10 |
10吨吊车(配备驾驶员) |
辆 |
1100 |
2.50 |
|||
| 11 |
5吨叉车(配备驾驶员) |
辆 |
700 |
2.00 |
|||
注:
1.月租项目单价包含除停车费、**费以外的其余费用。用车地点若发生在段管外,结算租金上浮10%。
2.车辆月租(驾驶员):22天(含22天)以上,按一个月计算租金;车辆半月租(驾驶员):11天至15天,按半个月计算租金;不足11天的,按日租金进行据实结算。
3.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获取文件的登记表
| 投标人信息登记表 |
||||||
| 项目名称:(请参照公告填写) |
||||||
| 登记起止时间:(请参照公告填写) |
项目编号:(请参照公告填写) |
|||||
| 单位名称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标段 (包件) |
登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