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关于采购食品、药品抽检所需试剂耗材、标准物质及配套辅助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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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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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关于采购食品、药品抽检所需试剂耗材、标准物质及配套辅助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2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6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关于采购食品、药品抽检所需试剂耗材、标准物质及配套辅助设备项目 **** ****花园路234号北苑小区7号楼3单元40号 665,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关于采购食品、药品抽检所需试剂耗材、标准物质及配套辅助设备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红庆(主任评委)、尚东挺(采购人代表))、朱振春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计算
收费金额:11,3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未中标投标人最终报价及排序:****公司671000.00元;****公司677100.00元;中康健(**)国****公司分项报价一览表中未填写品牌型号,符合性审查未通过。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宛**伏牛路
联系人:赵岩
联系方式:188****9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卧**街道雪枫路明伦现代城3-2-2001室
联系人:杨栋
联系方式:178****3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栋
联系方式:178****3858
附件(4)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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