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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5万吨高纯度液体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高纯度液体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1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付经理
联系电话:132****0563
链接:https://pan.**.com/s/14IIbsF2BlAhP-x3CKcpvug
提取码:z7t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