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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经审核申报材料和现场审查批准****公司从事劳务派遣经营,现予以公示。
单位名称:****公司
住所:****开发区****中心2楼222室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键珉
许可经营事项:劳务派遣
有效期:三年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90-****636
****审批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