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市桃州镇太极大道107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市新**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 | |
| 项目名称 | 长三角一体化****-****毗邻地区S203四合至伏岭段改建工程施工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19日0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开发区边庄村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仟柒佰壹拾万零壹仟陆佰伍拾玖元陆角整(****1659.60元) | |
| 工期:73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4.34分 | |
| 项目负责人:潘新玉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 证书编号:苏132********05149、苏交安B(17)G01235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1.企业业绩:**市环科大道南延建设工程;2.项目经理业绩:**至**高速公路云湖互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
| 企业业绩:**市环科大道南延建设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至**高速公路云湖互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市东**交道口南大街114号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仟柒佰玖拾肆万叁仟贰佰壹拾捌元捌角玖分(****3218.89元) | |
| 工期:73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4.52分 | |
| 项目负责人:刘绍焕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
| 证书编号:京111********23034、京交安B(12)G08334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1.企业业绩:巴马-**公路巴马至**段建设项目融资+工程总承包№3标段;2.项目经理业绩:**至**国家高速公路**至**联络线大板至查白音他拉段公路工程DCSG-3标段 | |
| 企业业绩:巴马-**公路巴马至**段建设项目融资+工程总承包№3标段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至**国家高速公路**至**联络线大板至查白音他拉段公路工程DCSG-3标段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市**区渤海镇怀沙路536号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仟捌佰伍拾叁万陆仟壹佰叁拾伍元陆角陆分(****6135.66元) | |
| 工期:73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4.46分 | |
| 项目负责人:刘连华 | |
|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 |
| 证书编号:京111********07900、京交安B(05)G05548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1.企业业绩:**省**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2.项目经理业绩:通怀路(京承高速-河防口)道路工程第五标段(K11+600-K16+000) | |
| 企业业绩:**省**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通怀路(京承高速-河防口)道路工程第五标段(K11+600-K16+000)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工程质量为“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 1.3.3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该《投标文件》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6月20日-2024年06月24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89****089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36****978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 下载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