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 项目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在**省油气开发产能建设项目(2023年第一批):天104斜勘探井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半塔镇**村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你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产生不良影响,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勘探工程完成后,若该井不产生**,应对钻井期间施工区域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车辆尾气、试采过程中逸散的烃类废气和柴油应急发电燃烧废气。施工场地采取洒水、围挡抑尘,对易产生扬尘物料、土方进行遮盖,运输车辆适量装载采取密闭遮盖、严格控制行驶速度等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使用电网供电,应急发电设备燃用低硫燃料油无组织排放。试采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施工过程中废气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7-1996)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特别标准限值。 3、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压裂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和压裂废水由罐车拉运至附近的铜庄中转站再由管线输送至崔庄联合站处理,出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开发回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移动旱厕处理后,用作农肥;受到污染的初期雨水,排入场内的初期雨水池,进入泥浆不落地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的频次,避免同时作业,安装隔声挡板,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并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因特殊需要必须联续作业的,须取得夜间施工许可,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5、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泥浆、岩屑、施工废料(废包装、废防腐材料、废混凝土)和生活垃圾,废弃泥浆、岩屑经相关单位检验含油量低于8%后制成建材,高于8%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废料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施工废料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中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704 |
| 传真: | 0550-****704 | 通讯地址: | **省**市**县****服务中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