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
关于准予**市洱海流域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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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于2024年3月21日提出**市洱海流域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3月21日依法受理。于2024年3月25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及技术审查。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市洱海流域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市洱海流域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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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2024年3月29日
****水务局
关于**市洱海流域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关于审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洱海流域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一期项目位于**省****市上关镇、喜洲镇、湾桥镇、银桥镇、**镇、**街道、下关街道、太邑乡、凤仪镇、**镇、挖色镇、双廊镇。项目为**,主要建设内容为:造林作业500.89公顷(含经济林33.33公顷);防火通道73.557公里(下关街道20.086公里,太邑乡1.507公里,凤仪镇9.079公里,**镇16.167公里,挖色镇19.869公里,上关镇6.849公里);管护用房11栋;**消防管网输水管道99708.44米,**消防水池30座。
项目总占地面积577.3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577.13公顷,临时占地0.24公顷。工程总投资15000万元,土建投资10500万元。工程已于2022年3月开工,并计划于2024年12月完工,总工期34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方案,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确定为2025年。
项目区属“苍山洱海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
二、《**市洱海流域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基本符**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等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基本达到要求深度。
三、基本同意方案界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77.37公顷,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造林工程、防火通道、配套森林消防和灌溉工程、管护用房四个一级分区。
四、本项目总计产生土石方开挖87.79万立方米(一般土石方70.75万立方米,剥离表土17.04万立方米),回填利用87.05万立方米,产生一般土石方回填67.79万立方米及绿化覆土19.26万立方米(剥离表土17.04万立方米、一般土方改良2.22万立方米),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0.74万立方米一般土石方运至太邑乡1#路K1+440道路右侧110米处太邑乡恩组场李荣文耕地内进行回填利用。
五、基本同意《报告书》对水土流失的预测分析。预测时段、预测分区基本可行。本项目预测扰动地表面积为577.37公顷,损毁植被面积64.78公顷,本项目建设共产党水土流失量27835.07吨,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16475.64吨,原地貌土壤流失总量11396.84吨。
六、基本同意《报告书》对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总体布局。项目水土保持流失防治措施体系由主体工程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和方案新增措施两部分组成,措施类型主要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
(一)主体工程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
工程措施:
造林:**镇表土剥离6.04万立方米。
防火通道:共设置表土剥离10.88万立方米,土质排水沟72050米,排水涵管818米。
管护用房:混凝土排水沟1134米。
配套森林消防和灌溉工程:收集表土0.12万立方米。
植物措施:
造林工程:造林工程造林479.74公顷,其中生态造林446.41公顷,经济林33.33公顷。
管护用房:景观绿化2474.94平方米。
(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
临时措施
防火通道:土工布覆盖48200平方米。
管护用房:工布覆盖440平方米。
植物措施:
防火通道:植被恢复21.33公顷(混播草籽1706.40千克,种植爬山虎48100株)。
配套森林消防和灌溉工程:植被恢复0.24公顷(混播草籽19.2千克)。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目的、时段、频次及监测点的布设。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的编制依据、原则和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816.80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计列投资3671.9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44.89万元。总投**工程措施投资347.19万元,植物措施投资3355.87万元,临时措施投资34.00万元,独立费用75.52万元,基本预备费4.19万元,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本项目属于按照《洱海流域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年)》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项目,符合“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项目总计占地面积为577.37公顷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01.16万元(****590元)免征。
九、基本统一水土保持防治目标值及效益分析。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为23%。项目建设无水土保持限制因素。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后,基本达到水土流失防治确定的各项目标管理值。
十、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十一、建设单位在后续阶段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方案实施进度的要求抓紧落实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将方案的有关内容纳入工程施工管理中,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建设中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损坏地表植被;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迹地整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和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每个季度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并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按照水土保持要求自行或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水土流失监测,并按规定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工程建设中按工程占地面积,须依法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建设业主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需报我局审批。
(八)采购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要明确。
(九)建设业主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在工程投产使用前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向我局报备。
十二、方案编制单位必须于30日内将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至项目建设涉及的**市各乡镇水利组。
十三、下关街道、**街道、凤仪镇、**镇、挖色镇、双廊镇、上关镇、喜洲镇、湾桥镇、银桥镇、**镇、太邑乡水利组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建设生产单位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十四、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重新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特性表
| 项目名称 | **市洱海流域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一期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委员会 | ||||||||||||||
| 涉及省区 | **省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州 | 涉及县或个数 | **市 | ||||||||||||
| 项目规模 | 577.37hm2 | 总投资(万元) | 15000 | 土建投资(万元) | 10500 | ||||||||||||
| 动工时间 | 2022年3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5年 | ||||||||||||
| 工程占地(hm2) | 577.37 | 永久占地(hm2) | 577.13 | 临时占地(hm2) | 0.24 |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 87.79 | 87.05 | 0 | 0.74 |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苍山洱海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山地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岩溶区(云贵高原区) |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577.37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43601.54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33139.74 |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岩溶区一级防治标准 |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97.88)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1.22) | |||||||||||||
| 渣土防护率(%) | 92(96.43) | 表土保护率(%) | 95(98.71)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6(98.07) | 林草覆盖率(%) | 23(88.79) |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 主设:造林工程:**镇表土剥离6.04万m3;防火通道:表土剥离10.88万m3,土质排水沟72050m,排水涵管818m;配套森林消防和灌溉工程:表土剥离0.12万m3;管护用房共设置混凝土排水沟1134m。 | 主体:造林工程:造林479.74hm2,其中生态造林446.41hm2,经济林33.33hm2;管护用房景观绿化2474.94m2。 新增:防火通道植被恢复21.33hm2(混播草籽1706.40kg,种植爬山虎48100株);配套森林消防和灌溉工程总计实施植被恢复0.24hm2(混播草籽19.2kg)。 | 新增:防火通道新增土工布覆盖48200m2;管护用房总计新增土工布覆盖440m2。 | |||||||||||||||
| 投资(万元) | 347.19 | 3355.87 | 34.00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3816.80 | 独立费用(万元) | 75.52 | ||||||||||||||
| 监理费(万元) | 28.00 | 监测费(万元) | 24.62 | 补偿费(万元) | 401.16(免征) | ||||||||||||
| 方案编制单位 | **兴禹生态****公司 | 建设单位 | **** | ||||||||||||||
| 法定代表人 | 何黎明13******81 |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 杜杨锋 139******86 | ||||||||||||||
| 地址 | **市满江街道耀鹏明珠8栋15楼 | 地址 | ****中心 | ||||||||||||||
| 联系人及电话 | 671000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发春 159******11 | ||||||||||||||
| 传真 | 李靖伟 177******57 | 传真 | 0872-268****8058 | ||||||||||||||
| 电子信箱 | 0872-217****0775 | 电子信箱 | dl*******@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