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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有机更新企业的用地安置需要,根据《**市工业有机更新企业安置办法》《有机更新及高税无地(少地)入围企业安置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有机更新企业土地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计划
| 地块名称 |
占地 面积 |
所属 镇街 |
准入行业 |
拟安置 企业数 |
| 佛堂镇溪南路地块 (包括4宗地块) |
约28亩 |
佛堂镇 |
纺织服装 印刷包装 工艺品 |
1家 |
| 约19亩 |
1家 |
|||
| 约17亩 |
1家 |
|||
| 约15亩 |
1家 |
二、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报名企业为工业有机更新企业且最近三年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赋分之和270分(含)以上;
2.合法土地使用权面积原则上在7.5亩以上;
3.最近三年自营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且每年自营纳税额100万元(含)以上的宗地企业。税收统计口径参照我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的标准执行。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7日
2.报名地点:**市经信局产业发展科1308办公室(江东中路2号行政四号楼13楼)。
3.报名资料:报名表(加盖公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复印件(原件核查)、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企业简介及其他证明资料等。
四、其他告知事项
1.报名企业在最近五年(与计税年限一致)内有重大的信用失信、行政处罚等情况的,将取消资格。
2.报名企业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报名资格,或有意隐瞒企业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企业大股东发生变更的,企业自营纳税额须重新计算。
4.咨询电话:经信局产业发展科何江波****6332、吴红波****4319;佛堂镇经发办陈俊俏****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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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