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宁**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相关项目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拟征收**镇部分集体土地,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面积、权属
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镇码口村、梓油村,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征收土地面积: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0.9280公顷。
征收土地权属:拟征收土地权属为**镇码口村五组、梓油村四组。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宁**2024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土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局******人民政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及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建(构)筑物、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后15日内,配合土地征收部门办理土地征收及建(构)筑物、附着物等的补偿登记工作。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征收部门调查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严格核查拟征地规划控制区域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户籍,除依法婚嫁生育、退役(伍)、刑满释放、****中专毕业未就业需迁入和恢复户籍的,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办理户籍迁入手续。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本公告在拟征收**镇码口村五组、梓油村四组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日期自2024年6月20日起,至2024年7月3日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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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