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块已由宁****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3〕2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招标人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工程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编号:****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区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鄞梅新村,南至牌门头溪坑,西至梅溪,北至横倪路。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3580.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83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11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727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资规部门审核为准)。
招标范围: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块工程基坑监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监测内容以项目招标人实际需要为准。
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向委托人提交成果报告并审核完成后。
招标控制价:221100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监测监测)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具有岩土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n 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16:00)前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市**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haishu.****.com/web/home)网站乡镇(村易通)交易系统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系统平台咨询联系人:侯工(152****5182)、黄工(188****3006) 、CA办理(130****0575);(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电子标服务
4.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9时30 分(**时间)标书代写
5.2.投标地点:**市****交易站(**市**区鄞江镇四明东路258号)三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5.3.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9时30分(**时间)
5.4.开标地点:**市****交易站(**市**区鄞江镇四明东路258号)三楼开标室。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RMB4000元);
收款人:**市******办公室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鄞江支行;
银行账号:812********108686;
7.2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 16 时 00 分(**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7.3温馨提示:
(1)投标人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一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3)已递交鄞江镇梅园村应家畈地块工程基坑监测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重复递交。
7.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cn)、**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市**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haishu.****.com/web/home)。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鄞江镇梅园村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
代理机构地址:****中心东楼25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黎晖、李辉、曾秀、张楠、傅圆圆、杨立平、傅金亚
联系电话:0574-****4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