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集团智能绿色制造(长丰)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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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集团智能绿色制造(**)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6-1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集团智能绿色制造(**)产业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招标文件答疑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根据附录3中的规定项目业绩需要提供(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作为设计单位取得审图合格证则表示本项目已完成设计阶段。请问设计单位业绩提供1、合同协议书;2、中标网址查询截图;3、审图合格证,能否满足招标文件对设计业绩的要求,请明确。

答:满足要求。

2.如果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是否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都可以,请明确。

答: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提供。

3.施工组织设计中图表文字字号大小是否可以自行拟定,请明确。

答:可以。

4.施工组织设计中附图纸张是否可以采用横版,请明确。

答:可以。

5.竣工日期未明确,是否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日历天数自行决定,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未涉及修改的内容均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名称:****

地 址:**市**县水湖镇南二环与繁湖大道西北口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80****782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大道236号

联 系 人:朱工、苏工

电 话:136****5515、187****5886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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