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永福路38号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标段三)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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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路38号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标段三)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21 09:26:24

我中心已委托相关单位完成《**市**区**路38号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标段三)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的编制,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10天

公示期限: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建设管理单位名称:**市越****管理中心

公示内容:

一、工作范围

**市**区**路38号等19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标段三)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范围包含3个老旧小区(达道路17号大院、保安后街大院、寺右二横路14号大院),涉及改造对象共16栋建筑。

二、调查结论

经现场摸查及相关规划核查,本次调查范围涉及2项历史文化**——**浦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路-龟岗-达道路地下文物埋藏区。其他已公布或登记的各类各级历史文化遗产均不涉及。

本项目调查16处建筑均为一般建筑,不涉及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也未能反映历史街区风貌特征。

附注:

1. 该成果为简本,以最终审批版为准。

2. 利益相关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市**区吉祥路28号802**市越****管理中心,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林先生

咨询电话:020-****864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 有效反馈意见期: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30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截日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 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5. 查询网址:https://www.****.cn/

附件:**市**区**路38号等19个老旧小区 改造项目(标段三)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公示稿).pdf

**市越****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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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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