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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项目跟踪审计项目(二次)澄清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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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处理中心项目跟踪审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1、 我单位在认****处理中心项目跟踪审计项目(二次)招标文件内容后有以下疑问: ****公司投标,在**地区成立了分支机构并且将人员注册在**分支机构,请问本次投标人员是****公司****公司缴纳的社保
回复: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认可为投标人人员及社保缴纳证明。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省**市**市祁仓路98****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506室
招标人联系人:徐琪
招标人电话:153****606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市池河大道阳光御府116-1-90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鲁永生
代理机构电话:138****9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