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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县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保障部、****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要求,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19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止。若以下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大队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876—****742。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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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9日
附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1 | 富**那能等2个乡镇那吉等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 | 张庆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