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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眼底照相机):
废标理由:****公司、**华闽****公司技术得分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的6.2符合性审查情形7“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故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依法废标。
采购包1(眼底照相机):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 采购人代表: | 刘丽闽 |
| 评审专家: | 林志强 、 王** 、 江文章 、 张少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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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眼底照相机:0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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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市东街250号
联系方式:0595-****7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道体育街269号1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0595-****005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郑晰、郑小真
电话:0595-****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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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