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年回收利用5万吨废旧电池**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 |
年回收利用5万吨废旧电池**化利用项目 |
****开发区****园区)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北山口片区,利用现有场地进行扩建。扩建内容及规模:年回收利用5万吨废旧电池**化利用。可梯次利用废旧锂电池回收工艺:废旧锂电池—拆解—电池单体—容量检测—配组—组装—编码包装—外售;不可梯次利用废旧锂电池回收工艺:废旧锂电池—拆解—放电—一级破碎—烘干—二级破碎—一次筛分—磁选—磨粉—二次筛分—研磨—三次筛分—分选;废锂电池正负极片回收工艺:废锂电池正负极片—粉碎—一次筛分—磨粉—二次筛分—成品包装。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262万元。 |
废水。放电池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循环冷却定期排水收集后可用于放电池补水;碱液喷淋塔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白丝清洗废水经厂区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乳化液配制用水,不外排。 废气。放电区单独封闭、微负压收集,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梯次利用区焊接工位固定,封闭并保持微负压收集,废气经“旋风除尘+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损电池贮存区全封闭、负压收集,废气经“活性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一级破碎、烘干、冷却废气经“旋风分离器+覆膜袋式除尘器+两级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锂电池二级破碎、筛分、磁选、磨粉、研磨、分选、包装产生的废气及废正、负极片破碎、筛分、磨粉、分选、包装产生的废气经“旋风分离器+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拆解废物定期外售;废催化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1#、2#生产线后处理工序以及3#、4#生产线未沾染有机物的袋式除尘器****公司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1#、2#生产线前处理工序产生的覆膜袋式除尘器废布袋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碱液喷淋废渣、放电池废液在危废鉴别前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待鉴定后按照规范处置。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371—****0017
通讯地址:****原西路20****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