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黄投审〔2024〕13号
****关于黄江镇2023年度耕地恢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局黄江分局:
《关于黄江镇2023年度耕地恢复项目的立项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业经镇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黄江镇2023年度耕地恢复项目(项目代码:****)。请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意见执行。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社区、****社区、大冚社区、黄江社区、 ****社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社区、****社区、大冚社区、黄江社区、****社区共6个区域,涉及面积为 526308平方米的项目区,通过采取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措施进行耕地恢复。
四、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57.48万元,其中:工程费1014.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2.88万元、预备费59.88万元。由黄江镇财政全额负担。
五、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局黄江分局组织实施。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见附件。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项目招标基本情况表》《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关于的意见复函》(黄自然资函〔2024〕178号)《关于征求意见的复函》(黄规函〔2024〕117号)《关于的复函》(黄财函〔2024〕234号)《关于征求意见的复函》****住建局)《关于征求意见的复函》****分局)《关于征求意见的复函》****水务局)《关于征求意见的复函》****环境局)《关于实施黄江镇2023年度耕地恢复项目的批复》(黄委办复〔2023〕84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意见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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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分局、****服务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组织招标时,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实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