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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函〔2018〕19号)、《****政府关于实施**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9〕389号)等文件要求,**县梁村镇梁村村谭一经济社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竣工验收面积及收益(首期即50%收益)已于2023年7月24日完成分配。现拟对上级财政新拨付的剩余50%收益分配金额进行公示(详见表格),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4日,若有异议,****人民政府反映,联系电话:0758-****233。
| 序号 |
收益人 |
收益面积 |
收益分配金额的50%(按30万元/亩标准) |
备注 |
| 1 |
梁赵云 |
3.296亩 |
494400元 |
|
| 2 |
梁活生 |
3.8亩 |
570000元 |
|
| 合计 |
7.096亩 |
****400元 |
||
除上述收益面积外,剩余0亩为**县****经济**社集体所有。
****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