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拟对急诊科17台监护仪进行需求服务增加配套架子及视频分配器。
一、项目名称:监护仪需求服务采购公告
二、项目编号:****
三、报价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能够履行保密义务。
四、报名方式、内容
1、对需求设备进行报名,报名者请参照“附件1、资质样表”将厂商证照资质、报价单等报名材料盖章并扫描为PDF版文件发送至下方邮箱。
2、对维修所需费用明细(配件费、人工费等)进行报名,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并与word可编辑版一起发送至下方邮箱。
3、本项目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并出具方案,报名企业需指派1人参加,方案请于现场踏勘后3个工作日内发送至下方邮箱。
4、参加人员需提供授权(含身份证,法人签字,参照“附件1、资质样表”)及联系方式,盖章并扫描为PDF版文件发送至下方邮箱;企业指派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的配置、功能等关键技术指标。
5、所有发送文件请按项目打包为压缩包,命名为:项目名称-品牌-公司名称。
6、参会及现场踏勘时间将提前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段老师
联系电话:
****6369
(工作日8:00~11:00;14:00~17:00)
邮箱:
****@163.com
六、公告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顺延)。欢迎满足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响应、及时报名参与。
附件1、资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