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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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城垃圾收集房(御景**)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釆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县县城垃圾收集房(御景**)
1.2 采购人:****
1.3 釆购代理机构:****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县县城垃圾收集房(御景**),主要内容为土建、装饰、室外浆砌片石挡墙、安装排水管等。(详见询比文件)
1.6采购编号:****
1.7 资金来源:自筹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采购。
4、供应商获取询比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4.1有效的营业执照;
4.2企业资质证书;
4.3安全生产许可证;
4.4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5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班子配备成员(技术负责人以职称证为准、质量员以岗位证为准、安全员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为准、预算员以造价师注册证或造价员证为准)
4.6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书;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上报名资料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2套,原件预审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否则可能被拒绝。)
5、询比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5.1发售时间: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3日
(**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正常上班)
5.2发售地点:****医院对面滨河小区15号楼1单元201室
5.3釆购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比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询比文件;标书代写
6.2询比时间:详见询比文件;
6.3询比地点:详见询比文件;
7、公告发布媒体: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协会》上发布。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185****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