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人民政府批准,由****委托****组织,在克州政****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概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 宗地 编号 |
宗地坐落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 年限 (年)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次)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 YKC-2024-001号 |
原伊尔克什坦口岸(**县吉根乡斯木哈拉村) |
7059 |
商服用地 |
≤1.50 |
≤40% |
≥30% |
≤21米 |
40 |
103 |
2 |
103 |
****624BA0031 |
| YKC-2024-004号 |
****园区**路(伊尔克什坦口岸**路东侧、**路西侧、世纪大道南侧、中华大道北侧) |
97280 |
工业用地 |
≤1.20 |
≤40% |
≥30% |
≤24米 |
50 |
827 |
10 |
827 |
****624BA0030 |
| YKC-2024-005号 |
****园区**路****园区**路东侧、建设路西侧、世纪大道南侧、中华大道北侧) |
97071 |
工业用地 |
≤1.20 |
≤40% |
≥20% |
≤24米 |
50 |
826 |
10 |
826 |
****624BA0038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10日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10日到****向****提交书面申请。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19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7月10日20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克州政****交易中心进行。
公告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10时00分至2024年7月10日20时00分;
挂牌竞价时间:2024年7月11日10时00分至2024年7月21日20时00分,(节假日正常接受竞价);
现场揭牌时间: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上午12时00分
揭牌地点:克州政****交易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不接受信件、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报名。
(三)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关于自治区****交易中心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2010]1809号)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交易费,逾期未缴纳的将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四)发布公告媒介: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com/、克州公共**交易网http://kzggzyjy.****.cn:8024/同时发布。
八、****银行帐户
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635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86002********14865481
****监督电话:0908—****397
主办方:****
承办方:****
****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